(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微创医疗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并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提出薪酬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并须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回应股东提问。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建议;审阅绩效奖金、离职赔偿及股份计划相关事项;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就需股东批准的服务合约提出投票建议;编制薪酬报告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提供必要资源支持委员会履职,并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有细则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