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微创医疗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效益。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战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委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职期间若不再担任董事则自动丧失资格。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权获取公司业务、运营及财务相关信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可供董事查阅。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有细则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