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鞍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2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7%。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