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推进法治建设等职责。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审计风险部、法律合规部为常设工作机构,董监事办公室为秘书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