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董监高持股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制度规定了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交易敏感期、年度转让比例限制及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董监高需及时申报持股变动情况,并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公告。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