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制度明确离职生效条件、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及离任后义务等内容。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离职后两年内仍负有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