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管理,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报告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规定了重大信息的报告程序和时限,要求相关人员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制度还强调了信息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并对瞒报、漏报等行为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