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时应当实施。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明确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审查、投票方式及当选规则。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当选董事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股份半数以上同意。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视情况启动后续选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