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工作条件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并保障其知情权和工作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