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范董事选举行为,适用于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投票权为其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可集中或分散投票。选举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计票。董事候选人需符合任职资格,由董事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经审核后提交股东会选举。实施细则还明确了投票、计票、当选原则及特别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