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会议记录及决议需保存至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