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交所对泰加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已除牌,前股份代号:6161)及六名董事的纪律行动)
香港联合交易所对泰加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已除牌,股份代号:6161)及相关六名董事采取纪律行动。联交所谴责该公司,并对前主席吴宇博士、执行董事梁琴女士、非执行董事凌旭俊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詹达尧先生、余祖德先生及何晓斌博士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并予以谴责。相关董事在公司复牌关键时期发布关于拟注入的阿联酋保险公司“喜马拉雅”的一系列公告,存在不准确、不完整且具误导性内容。公告称其为“阿联酋持牌保险公司”,但实际上仅持有沙迦出版城自由区的一年期营业牌照,且该牌照于2023年7月到期,保险业务并非许可范围。公司直至2023年10月才澄清事实。联交所认定公司违反《上市规则》第2.13(2)条,相关董事未能履行诚信、谨慎及勤勉责任,违反第3.08条及第3.09B(2)条。上市科调查发现,公司未就喜马拉雅的监管状况进行充分尽职审查,亦未及时披露真相,误导投资者对公司复牌前景及业务发展的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