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收购目标公司51%已发行股本之须予披露交易)
宏基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718)於2025年11月25日宣布,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至健有限公司(買方)與WANYOU(GROUP) HOLDINGS LIMITED(賣方)訂立買賣協議,擬收購萬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目標公司)51%已發行股本,總代價為15,000,000港元,以現金支付。目標公司主要從事電子商務業務,旗下擁有三間全資附屬公司。完成後,目標公司將成為本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其財務報表將併入本集團。交易須待多項先決條件達成,包括盡職調查結果獲買方認可、銷售股份無產權負擔、目標集團無重大不利變動等。賣方擔保人王漢強先生就截至2026年及2027年3月31日止年度提供溢利保證,分別不少於235萬港元及390萬港元。若實際溢利低於保證水平,須按公式向買方支付補償,補償金額無上限。董事認為交易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由於收購事項的適用百分比率介乎5%至25%,構成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