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