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确薪酬原则包括公开公平、与业绩匹配、激励与约束并重等。董事薪酬根据任职情况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9.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发放。公司可实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中长期激励。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审议。存在严重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不予发放或追回绩效年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