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贝岭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三版))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三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细则明确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设立条件、成员资格、任期、职责权限及运行机制。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须为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可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并在特定情况下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