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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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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758人,代表股份1,686,875,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07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占比99.5829%,反对占比0.2463%,弃权占比0.1708%。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占比82.7365%。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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