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就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议案情况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2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