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之公告)
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88)于2025年11月25日宣布,作为借款人与香港若干银行(贷方)订立若干份承诺贷款协议,合计金额上限为1,950,000,000港元的承诺循环贷款,最后还款日期为相关贷款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当日。
根据贷款协议,若公司控股股东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为公司的最大单一合法及实益持有人,或不再控制公司,则构成违约事件。一旦发生违约事件,贷方可通知取消全部或部分承诺,宣布贷款本金、应计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立即到期偿还,或要求即时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截至公告日期,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044,877,066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3.92%。公司将依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在中期及年度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