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不再设立监事会及建议修订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议不再设立监事会、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拟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撤销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现任监事将不再担任相关职务,监事会相关治理文件相应废止。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待修订后的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且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生效。建议修订后的章程共十九章329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共六章80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共十一章68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根据监管意见对相关文件进行调整,并办理后续备案登记事宜。相关通函及会议通告将适时刊发于港交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