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因未换股余额不足5000万元,已触发提前赎回条款。本期债券简称23南01EB,代码137175.SH,发行规模8.3333亿元,票面利率第三年为1.50%。最后换股日为2025年12月5日,债权登记日为同日,赎回价格为每手本金1000元及利息9.493元(含税),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2月8日,提前摘牌日亦为当日。投资者需注意停止换股及赎回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