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明确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作为征集人,向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细则规定禁止有偿征集,要求征集人发布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和授权委托书,并聘请律师事务所或公证机关对资格、方案及文件真实性进行审核。征集人须在股东会召开前10日披露报告书,被征集人可在会议前24小时撤销委托。细则还明确了信息披露、报备程序及法律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