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开程序、提案要求、议事与决议机制、回避制度及董事长职责等内容。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负责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决策。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股东、董事等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