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予以废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内容,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