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授权董事会权限的规定)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授权董事会权限的规定,明确董事会在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出售、担保、重大合同、对外举债及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审批权限。其中,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出售等事项依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划分审批层级。重大担保事项超出规定比例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对外举债单项金额在5000万元至10000万元之间或不超过净资产100%的由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达到一定金额但未超净资产5%的由董事会批准。本制度自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