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细则还规定了提名委员会的会议召开、议事表决、决议记录等程序,以及委员的职责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