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要求。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泄露或通过非正式渠道传播信息。对于依法需向外部单位报送的信息,须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将相关报送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同时签署保密协议。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交易。若因泄密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