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估。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内部审计计划、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审查内控制度、提议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并需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意见。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