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等职责。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内部审计计划及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