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报告人需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业绩变动、资产减值、重大风险事项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报告人须提交相关合同、协议、政府批文等文件资料,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组织对外披露。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报告流程、责任分工、保密义务及违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