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情形下的离职程序及管理要求。制度规定了离职生效时间、工作移交、忠实与保密义务、持股变动限制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且需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未尽职责直至补选完成。公司有权对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人员追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