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就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1月20日以现场和网络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出席股东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1.0135%,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