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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深智能管理(08181.HK):补充公布 (1)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04(1)(E)条作出的披露;(2)有关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交易;及(3)内部监控审查的主要发现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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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补充公布 (1)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04(1)(E)条作出的披露;(2)有关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交易;及(3)内部监控审查的主要发现)

港深智能管理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就此前未及时披露向主要供應商提供貸款的交易發布補充公告。該等貸款自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陸續訂立,共計15份貸款協議,總本金達3,920萬港元,年利率8%,期限兩年。由於執行董事何應財博士未及時通知董事會,且董事對GEM上市規則理解不足,導致未能按規定履行披露義務,構成不合規事件。截至2025年6月20日,借款方已償還全部本金及利息,所有貸款協議終止。公司已委聘獨立內部監控顧問進行審查,並針對內部監控缺陷實施整改措施,包括制定書面政策、加強董事會審批、建立關連人士名單、推行合規培訓等。董事會確認相關缺陷已解決,並強化企業管治以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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