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董事会规模和构成建议、拟定选人标准、搜寻合格人选、审核任职资格,并就董事任免及高管聘任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