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达地产第一百零七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零七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