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旭光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等工作。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禁止情形、聘任与解聘程序、履职权限及培训要求。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需指定代行人员,超过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其知情权和工作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