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旭光电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规范。制度规定了股份转让的禁止情形、转让比例限制、信息披露要求及违规处理等内容,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和法人。相关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须报告并公告。制度还明确了窗口期禁止交易、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等规定,并要求遵守内幕信息管理和融资融券相关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