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于团叶))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于团叶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团叶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于团叶为会计专业人士,拥有管理学博士学位,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