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将以现金分红为主,优先实施现金分配。在年度盈利且弥补亏损后有剩余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情况,差异化确定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可结合成长性和股本情况发放股票股利,并可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分红。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表决,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应扣减其现金红利。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