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25年11月24日,网络流传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下调第四季度业绩目标”、“大客户在L10/L11商业模式上会有调整”等不实言论。公司澄清称相关言论不属实,第四季度经营正常,GB200、GB300等产品出货按计划推进,客户需求旺盛,生产出货正常,未收到主要客户关于调整业务模式、下修份额或价格的要求。公司未下调第四季度利润目标,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下一代产品开发按计划推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