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该细则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候选人资格,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对董事会规模、构成及多元化政策提出建议,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