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相关承诺的核查意见)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调整与关联方明冠造机的关联交易销售金额上限,由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00%提高至15.00%。明冠造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阀门经销及服务。2022年至2024年公司对其销售占比分别为4.79%、3.26%和4.29%,均未超过原承诺比例。因2025年1-9月明冠造机订单增加,原比例限制影响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故申请调整。公司与明冠造机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成本加成原则,具有公允性。独立董事、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