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乐宏伟))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乐宏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满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