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东江环保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因2015年9月至10月期间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导致少缴税款,构成偷税行为,被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以所偷税款0.5倍的罚款,合计2,024,203.58元。该事项发生在2015年10月前,公司自2016年10月起已加强内部管理,此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