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24日,执行人员接获UBS AG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就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作出的披露。相关交易于2025年11月21日进行,涉及新奥天然气A股的买卖,以人民币结算。交易包括两类:一是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332,800股,总金额约678.67万元,价格介乎20.2147至20.9878元;卖出1,562,800股,总金额约3,255.54万元,价格介乎20.5507至21.1000元。另一类为以包含相关证券的一篮子证券或指数为参照基础的衍生工具交易,相关证券占比低于已发行类别证券的1%且占该篮子或指数价值少于20%,买入1,100股,金额2.25万元,价格介乎20.2300至20.8900元;卖出13,200股,金额26.96万元,价格介乎20.1800至20.8400元。此外,另有Delta 1对冲活动买入1,471,725股,金额约3,018.89万元,价格介乎20.2888至21.0846元;卖出615,853股,金额约1,282.90万元,价格介乎20.2900至21.1771元;以及衍生工具交易卖出2,900股,金额5.93万元,价格介乎20.1500至20.8500元。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