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审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细则还规定了会议规则、履职保障及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