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未来愿景、使命、价值观、市场定位、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战略实施与调整计划、重大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及实施计划、资金筹措方案、与合作方谈判情况、控股子公司战略规划及重大事项等,并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会议需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事项时关联委员应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