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