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
瑞森生活服務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922)董事會於2019年10月15日成立提名委員會,並於2025年11月21日修訂通過新的職權範圍書。委員會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多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至少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人士。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由主席應成員要求召開。會議通告須提前7日發出,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至少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決議案以出席成員過半數通過,書面決議亦有效。委員會負責檢討董事會架構、規模、多元化及組成,物色合資格董事人選,提出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規劃建議,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執行並檢討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每年檢討自身表現與職權範圍。委員會有權索取公司資料、徵詢外部專業意見,並獲公司提供足夠資源履行職責。會議記錄由公司秘書保管,並向董事會匯報決策及建議。本職權範圍須上載至公司及港交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