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迅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下属子公司等。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涵盖财务业绩、重大投资、诉讼仲裁、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内容真实性负责。对于重大事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协议签署或知悉后及时披露。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的程序、媒体、责任分工及保密措施。
